一、学院简介
湖北大学是国内最早开办旅游管理专业的高等院校之一,旅游管理专业创建于 1989 年,是教育部首批“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拥有教育部、财政部授予的国家级创新创业人才培养实验区、国家级教学团队、国家级精品课程、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和国家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等国家级品牌,拥有旅游规划甲级资质和中国旅游研究院授予的生态旅游研究基地。
学院目前设有旅游管理本科专业,旅游管理学术硕士和旅游管理专业硕士(MTA)两个硕士点,并在理论经济学博士点招收博士生。历经三十余载的发展,湖北大学旅游管理专业目前已经成为国内有影响力的特色专业,为全国培养了一大批旅游行业领袖人才。学院现有中组部“万人计划”教学名师 1 名,一半以上的教师被授予各类专家称号,担任国家文化和旅游部专家、湖北省政府旅游发展决策咨询专家、武汉市政府决策咨询专家及地方咨询顾问等,大多数教师具有海外知名高校留学、访学背景。
“十四五”时期,为了满足专业发展的需要,对接新文科建设要求,现面向海内外公开招聘专任教师和博士后人员。
二、招聘计划
(一)专任教师
1、专业方向
旅游管理、会展经济与管理、区域经济与旅游地理等专业,以及管理学、信息技术与大数据管理、视觉传达、新闻传播等相关专业领域。
2、招聘岗位及条件
(1)教授(杰出型人才)
在国内外高水平大学(研究机构)教授或相当职务,年龄不超过 50 周岁,符合学科发展需要,在所从事的学科领域取得具有重要创新和重大影响的标志性成果,具有卓越学术成就,在学术界具有重要影响。
(2)副教授(骨干型人才)
具有海内外高水平大学(研究机构)工作经历,具有良好的学术训练和研究背景。达到或超过湖北大学副教授评聘要求,年龄不超过 40 周岁。研究方向明确,具有较高的学术成就和较强的团队协调领导能力,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国际重要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或取得公认的科研成果。
(3)讲师(潜力型人才)
海内外高水平大学(研究机构)博士毕业,年龄不超过 35 周岁,具有较强的独立科研工作能力和专业发展潜力,有一定的科研积累。能独立承担本专业本科生、研究生的教学任务,对自身的学术发展有明确的规划。
(二)博士后
1.招收学科
管理学、经济学、地理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等,鼓励跨学科交叉。
2.招聘条件
已获得博士学位(不超过 3 年)或已获得博士毕业论文答辩通过同意书,年龄不超过35 周岁;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修养,遵纪守法,无不良经历,具备较高的学术水平和较强的科研能力的海内外优秀博士。
(三)薪酬及福利待遇
1.专任教师
学校将根据引进人才的具体情况提供相应的支持条件,享受湖北大学有关人才引进及专业教师相应标准的薪酬待遇、住房补贴、周转房、科研经费、公费医医疗及子女教育福利。对于特殊人才,待遇从优,可一事一议。
2. 博士后
(1)在站期间学校给予校内副高职称待遇;支持学院和合作导师给予一定工作津贴。
(2)成果认定:在站期间申请课题、发表论文等,均享受在职人员同等待遇。
(3)职称评审:在站期间成果突出的,按照国家和学校相关规定,可申报相应的专业
技术职称任职资格。
(4)福利保障:在站期间,学校按规定缴纳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提供博士后公寓或租房补贴;博士后享受校内职工公费医疗待遇,子女可就读附属幼儿园、中小学。
三、联系方式
请应聘人员将个人学术简历(含应聘者基本信息、教育背景、工作经历、科研成果及研究方向、各类奖励或荣誉)发送至指定邮箱,邮件主题注明为“姓名+应聘湖北大学旅游学院+岗位”。
联 系 人:朱老师
联系邮箱:110578549@qq.com
联系电话:027-88660811
联系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友谊大道 368 号
邮编:430062
学院微信公众号:Hubuly
(审稿:余意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