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支部:
根据学校通知精神,现就2023年12月党支部理论学习、“三会一课”及主题党日活动的安排与要求通知如下:
一、理论学习
(一)学习内容
1.《中华人民共和国爱国主义教育法》,以及“12·4国家宪法日”和国家安全教育相关内容;
2.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九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推进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
3.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
4.习近平总书记向2023年世界互联网大会乌镇峰会开幕式发表视频致辞精神;
5.纪念毛泽东同志批示学习推广“枫桥经验”60周年暨习近平总书记指示坚持发展“枫桥经验”20周年大会精神;
6.习近平总书记在《求是》杂志发表的重要文章:《推进生态文明建设需要处理好几个重大关系》;
7.全省宣传思想文化工作会议精神;
8.新修订的《湖北大学章程》。
(二)学习形式
可采取个人自学、集体学习研讨和专题调研等方式进行。运用好“学习强国”学习平台。
二、“三会一课”
召开党支部委员会会议,研究本月党支部工作,对“三会一课”做出具体安排。
三、主题党日活动
(一)重温入党誓词;
(二)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各党支部可根据学习计划,选择相关章节或篇目作为学习内容;
(三)交纳党费;
(四)集中学习。学习内容从本月理论学习内容中选取,一般应多于3个,《中华人民共和国爱国主义教育法》、“12·4国家宪法日”和国家安全教育为本月的必选内容。采取党员领学、讲授党课,集中观看视频,集体自学,专题研讨等多种方式进行,围绕学习内容开展交流讨论。党员领导干部应带头讲党课、领学,参与交流讨论。
四、基本要求
(一)各党支部根据通知精神要求,结合党支部实际,组织开展本月理论学习、“三会一课”和主题党日活动,以及主题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主题党日活动时间由各党支部决定,党员领导干部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参加活动期间,全体党员要规范佩戴党员徽章。
(二)安排专人负责“三会一课”及主题党日活动的记录、拍照,党支部将活动情况填入《旅游学院××党支部组织生活开展情况××月报表》并记入党支部会议记录本,并于2023年12月31日前,各党支部将5张活动照片、《旅游学院××党支部组织生活开展情况××月报表》打包发送至stm@hubu.edu.cn,邮件主题格式:党支部名称+12月“三会一课”及主题党日活动。
中共湖北大学旅游学院委员会
2023年12月7日